根據(jù)2023年10月26日《浠水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總體安排,現(xiàn)將浠水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按《招聘公告》規(guī)定,報名初審通過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報考崗位人數(shù)比例均未超過1:10),由此確定10人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工作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安排。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11月28日
資格復審地點:縣委組織部人才股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會同縣委組織部對面試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在11月28日12:00前到現(xiàn)場完成資格復審。
(二)資料提供。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按《崗位表》“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3.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證書。
4.資格復審人員須下載《浠水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與網(wǎng)上報名信息一致)并簽字確認后,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5.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jīng)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6.所有復印件請按上述順序依次裝訂。
三、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參加。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也可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委托他人復審的,須提供委托書1份(樣式見附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掃描件)1份。
2.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面試資格,應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聲明或將聲明通過傳真、掃描等方式發(fā)送至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出具書面聲明而確實無法聯(lián)系考生本人的,應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2名以上工作人員確認并記錄在案證實。
4.對提供虛假報考證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經(jīng)核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面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記錄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為方便考生及時知曉,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在公告的同時,將由招聘單位同步電話通知考生。請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相關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聯(lián)系。
感謝各位考生的理解與支持。
咨詢電話:0713-4224796(中共浠水縣委組織部人才股)
0713-4253388(浠水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附件1:浠水縣事業(yè)單位202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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