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3年招聘交通警務輔助人員24人
為保障即將開通的天莊高速公路正常運行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緩解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提高警務工作效能,根據(jù)《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天水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精神,結(jié)合工作實際,決定公開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天水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24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4名。
1.具有天水籍戶口(含兩區(qū)五縣);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堅定,品行端正,紀律觀念強;
3.面向社會招聘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1月5日至2005年11月5日期間出生); 退役士兵及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年齡可以放寬至35歲(1987年11月5日后出生)。
4.學歷要求:應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學歷可放寬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雙眼矯正視力不得低于4.8,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無精神遺傳性疾病,臉部無明顯疤痕、胎記;
6.自愿從事交通管理警務輔助工作,善于思考,甘于奉獻,吃苦耐勞,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履行警務輔助崗位職責的能力;
7.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其中清水縣、張家川縣戶籍人員優(yōu)先派遣至紅堡高速公路大隊,麥積區(qū)戶籍人員優(yōu)先派遣至社棠高速公路大隊,從事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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