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為充實城關轄區(qū)交通警務輔助力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交通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招聘計劃
交通警務輔助人員15名(男性)。
02、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
(二)甘肅省戶籍;
(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學歷);
(四)身高不低于1.75米;
(五)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六)身心健康,體貌端正,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明顯疤痕、胎記,無紋身,無殘疾,無重聽,無口吃,無色盲,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七)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九)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在招聘中優(yōu)先錄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3.退役軍人;
4.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yè)生;
5.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所規(guī)定的具有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的人員。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包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03、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發(fā)布公告、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察、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甘肅省隴興人力資源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蘭州市城關區(qū)慶陽路159號南關十字民安大廈A塔1206室)。
2.現(xiàn)場報名提供材料如下:
(1)填寫《2024年城關區(qū)補充招聘交通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2)個人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
(3)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原件;
(5)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或《士官轉業(yè)證》等證明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者取消報名資格。
3.資格審查: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并測量報考人員身高。
4.繳納費用: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繳納考務費150元。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信息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
(三)資格復審
按照計劃招聘崗位人數(shù)比例1:3,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進入復審考生請攜帶: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戶口簿(原件或彩色掃描件及復印件2份)(集體戶的攜帶集體戶口首頁和本人頁、無集體戶首頁原件的可攜帶加蓋存檔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大專及以上學歷者需提交畢業(yè)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按提示生成,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原件及彩色復印件2份),高中學歷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及彩色復印件2份);
3.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出現(xiàn)役證》或《士官轉業(yè)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彩色復印件2份),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4.個人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招聘數(shù)的2倍,則依次按成績從高到低分增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本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5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六)體能測評
根據(jù)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2比例,按照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1.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內容: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公政治發(fā)〔2024〕60號)進行,共3個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首錄體側三項合格考生,如未達到招聘人數(shù)體檢比例,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補錄兩項合格者,進入體檢程序。
體能測評標準如下:
(七)體檢
根據(jù)招聘人數(shù)1:1.5比例,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1.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根據(jù)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八)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根據(jù)輔警管理相關規(guī)定,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結合擬聘用崗位條件,從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疾焱怀稣螛藴剩攸c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xiàn)。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證屬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證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如無影響聘用的相關情況,進入聘用環(huán)節(jié)。
(十)聘用
被確定為聘用人員的,組織開展不少于15天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并安排到城關交警大隊工作,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后實行2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xù),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2年。最低服務期限為一年,對于未達到最低服務期限主動辭職的需賠償相關培訓費用,并將此失信行為上報至甘肅省人社廳考試中心及公務員管理局。
04、薪酬待遇
按照《蘭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蘭公發(fā)〔2022〕16號)執(zhí)行。
05、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關信息,如因未及時關注公告信息導致缺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4.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屬合同制聘用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資格和公務員身份,不占用編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咨詢電話:0931-5166370(段警官)
0931-8469443(徐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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